2007年3月经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批准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十一五”成人教育科研规划第一批20项重点课题和97项一般课题立项。按照课题研究计划,大部分课题将陆续完成研究工作。为加强课题管理,确保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课题结题或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均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研究成果进行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分为两种形式:一般课题的成果由所在单位组织结题验收。重点课题完成后,由课题负责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向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提出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申请报告,接受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及其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的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
2、重点课题的结题或成果鉴定采取同行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评议和通讯评议。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人,最多不超过7人。鉴定专家的人选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提出建议名单,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核定。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能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能超过3人。成果鉴定所需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3、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课题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的,所有参加评议的专家都要分别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并提出能否通过课题鉴定的意见,由鉴定组织单位综合后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采用会议方式进行课题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的,由专家组根据课题负责人在申报课题时提出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等方面的完成情况及社会反响,对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再由专家组长签署综合意见并签名,方能有效。
4、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申请结题或鉴定时,课题负责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课题结题·鉴定申请评审书》(点击此处下载文件doc)一式5份; (2)课题研究成果主件(含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其他等)一式5份; (3)必要的附件(验证课题成果和成果推广效果、效益的资料)1份; (4)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和计划复印件各1份。 课题负责人或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向鉴定组每位专家提供上述课题材料。采取会议评议方式,上述材料应在会议前一个月提交给鉴定组专家审读;采取通讯评议方式的,课题鉴定组织单位应负责将上述材料寄交鉴定专家。
5. 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结束后,课题负责人或课题鉴定组织单位应将完整的成果和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各两套(其中一套为文字资料,一套为电子版资料)及成果鉴定书一并送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验收存档。
6.通过鉴定的课题即可办理结题验收。经验收合格,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部发给《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结题证书》。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将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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