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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自行分配学位本周开始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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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二○二○/二○二二派位年度中学学位分配办法的小学将于下周一(十二月六日)收到《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供分发予应届小六学生家长。 学生如非就读于参加派位的小学(包括合资格的新来港儿童),有关家长可前往教育局学位分配组索取有关申请表,详情可参阅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 教育局发言人说:「家长如欲为子女申请官立、资助、按位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的直接资助计划(直资)中学的自行分配学位,必须填妥申请表,连同个别学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在二○二二年一月三日至十七日的学校办公时间内直接交回有关中学。」 发言人续说:「本年度的自行分配学位亦可透过邮递申请,以期尽量保持社交距离及避免人群聚集。家长请先了解拟申请中学所要求的文件,以便于二○二二年一月三日至一月十七日期间(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将填妥的《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及学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邮寄至拟申请的中学。有关中学在收到家长的邮递申请后会把申请表的『家长存根』寄回给家长,以作保存。」 「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不受地区限制,家长选择学校时应先对学校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传统特色、宗教、收生准则及其发展和运作等,以衡量学校是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兴趣,从而作出适当的选择。家长可参考中学在《中学概览》(每年十二月出版,并备以网上版作为最适时更新版本)或学校网页提供的相关资料。」 家长收到的两份《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分别印有「选校次序1」和「选校次序2」。「选校次序1」代表学生的首选学校,而「选校次序2」代表其次选学校。 在任何情况下,小学及中学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查询其选校次序;而申请人及其家长亦不应向学校表明其选校意愿。 此外,家长切勿向多于两所参加派位的中学递交申请表,否则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将会作废。 发言人提醒家长,有关中学须按规定预先公布收生准则及比重、可供申请的自行分配学位数目及其他所需文件。如有需要,学校或会在可行情况下安排面试,并会通知申请人有关安排。 他续说:「成功申请自行分配学位的学生,不会经统一派位获分配学位。因此,家长应只向属意的中学提出申请。教育局会将学生的选校次序和学校的《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备取学生名单》作配对。如学生同时获两所申请的中学录取,将会按学生的选校次序分配学位。」 家长如需查阅接受自行分配学位申请的官立、资助、按位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直资中学的名单,以及其可供申请的自行分配学位数目,可参阅《申请中一自行分配学位手册》。有关手册会于下周一派发给各小学,以及透过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和二十四小时自动电话查询系统(电话:2891 0088)发放。 发言人亦提醒家长,在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的通知安排下,如学生获参加派位中学纳入其自行分配学位正取学生名单,家长会于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收到学校的通知。家长无须回覆学校是否接受有关的自行分配学位。 他补充:「如获参加派位中学通知为正取的学生亦获非参加派位直资中学录取,有关学生的家长须尽快决定是否保留该非参加派位直资中学的学位。如家长决定放弃该非参加派位直资中学的学位,可于二○二二年四月八日或之前通知有关直资中学及取回已签署的《家长承诺书》和《小六学生资料表》的正本,以保留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成功申请的学位。」 自行分配学位阶段的派位结果,将于二○二二年七月十二日与统一派位结果一并公布。家长如对申请自行分配学位有任何疑问,可向子女就读的小学征询意见,或直接向申请中学查询。 如有一般查询,家长可与教育局学位分配组联络(电话:2832 7740及2832 7700;地址:九龙观塘伟业街223号宏利金融中心2楼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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